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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榆还没吃饭,先舍身喂饱了他,再加上昨晚的数次,金丝雀当到她这份上,不颁发个当代劳模奖都说不过去。

说起来她都要感动哭了。

她还顺便抽时间琢磨了一下沉礼那句话的意思,大概是如果换新脚链,她连在家自由活动的权利都没有了。

好气哦,但还是要保持微笑。

温榆再次安慰自己,正常人和疯批之间香水不犯花露水,没必要,完全没必要。

这栋别墅坐落于半山,周边人烟稀少,相隔好远才能看到下一户人家。

第一次,温榆是趁他不注意偷跑出去的。

她临时起意,运气好,跑了几百米便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远远驶来,她招手,对方缓慢的停下了。

车窗降下,车主是一个叁十岁左右的男人,西装革履,戴着厚厚的眼镜,发际线很高。

温榆长得漂亮,杏眸弯弯,气质干净清透,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。

她睁着眼睛就开始胡说八道,东拉西扯了一大堆后,车主愣愣的同意载她一程。

只不过刚进入市区,就被沉礼抓住。

车门打开,男人单手扶住,居高临下的看着她,眼睫低垂,语气是一如既往的平静:“你自己下来,还是我抱你下来?”

温榆后知后觉感到了危险,像是暴风雨即将到来之前的平静。

她没来由的打了个寒颤,艰难的咽了咽口水,极快的否认道:“我不认识你!”

这句话说出口,她敏锐的察觉到周身的气温降低了几度,死命的往里缩,对车主说:“我不认识他,真的,他是人贩子,我根本就不认识他。”

有这么帅的人贩子?而且谁家的人贩子佩戴上百万的腕表。

车主明显不相信,狐疑的目光转来转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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