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三十七章 不过是再重复一次而已  孤岑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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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变一个城市,无论你是想往好的还是往坏的方向改变,前提都是对其有着足够的了解。至于所谓的充分了解?嘿,那是不存在的,即便是世代居住其中的市民,都不敢说对自己身处的这个城市有着充分的了解。

了解一个城市,必然不是花费一天,跑了两个地方,见了几拨人,做了几件事就能完成的,那应该是个不短的繁冗的探索过程,需要持续倾注一定的精力。而今天,明天,乃至后天大后天,未来一段时日里,所有的行程,都是这个过程的延续。

并且,当然,顺带还可以办成许多事情。

草草吃完午饭,告别了苏珊娜大妈,傍着准时到达的弗兰克,叶孤云再次往城内出发。

“今天打算去哪?”

走在路上,弗兰克忍不住向叶孤云发问,他是想让自己有个心理准备。

“好吧,事实上,不管你想去哪,我都会陪你去,但是,亲爱的叶,我希望,我请求,请求你不要再闹出像昨晚那样的惊心动魄的大事件了,我会无所适从,我的心脏受不了,我的脑子也受不了。”

叶孤云点了点头,答道:“今天,我只是想去买点东西。”

“购物啊?很好的主意!昨晚赚到了多少?哈!10万金币!全部置换成金币,能够填满一个房间,若是换成银币,得有一座小山的大小,换成铜币......噢,不敢想象了!总之,你得到了很大很大的一笔钱,确实可以敞开口袋,尽情地放纵一番。不知道怎么花?呵呵,新月城里,多得是花钱的去处......”

一边絮叨着,弗兰克一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花纹繁复的布囊,以及一枚不知道用什么材质制成的胸章。

“10万枚金币实在是太过大额,别说携带了,保存都很不方便,所以,我们做主已将你的这笔钱存进了约瑟芬银行里。放心,这家银行很有信誉!嘿嘿,我父亲的正规封号,正是约瑟芬大公,剩下的,你懂的!哦,这个布囊,是一个小型的魔法容器,能够容纳直径不超过一码或者重量不超过30磅的物品,装不了太多的东西,但用来收纳各种随身财物却正好合适。里面已装有一些最为常用的银币和铜币,供你日常使用,总值100个金币,不多,但没有太大的花费的话,这个数量应该能用一段时间了。若是必须有大宗的支出,也不用急,这枚胸章,看到了没有?用它就能解决。这是约瑟芬银行的账户凭证,拿着它,找到银行,银行就会帮你解决所有的财务问题......”

叶孤云接过了两样东西,将布囊随手收好,却将胸章把玩了一番。约莫有两片指甲的大小,很精美,做工细致,而样式则非常熟悉,大体是爱希伦家族象征性的新月徽记,只是多加了一些象征着金钱的小细节。明显的,这件东西也是魔法物品,叶孤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附着其上的奥术能量的阵阵波动。想来这便是此物品能协助银行职员轻松处理各种财务问题的原因。

“约瑟芬银行的分布很广泛吗?”叶孤云问了个很关键的问题。

“呃,分布?还可以吧。新月城自不必说,北地的各大城市至少也会有一个像模像样的办事处;临近的和我们友好的马特里奥自治领有一个较大的分行;‘屋脊’的另一头,斯台普斯半岛,零散的也有几间分行;除此之外,在圣伊斯特,噢,也就是共和国的首都,同样有着一间不次于新月城的大型分行!......”

“也就是说,出了北地,这枚胸章,也就起不了什么作用了,对吧?”叶孤云替弗兰克作了总结,嗯,批判性的。

“其实所有与新月城有贸易往来的城邦和国家,都承认这枚胸章的效力的,只是办起事来稍微复杂点,”弗兰克弱弱地抗辩道,“还有......还有,出远门之前,知道可能有花钱的需要,准备好足够的现金,不就、不就行了......”

他的声音越说越小,显然也知道自己讲的是一个歪理。

叶孤云也不和他争论,他笑了笑,指点道:“瞧!这便是进步的空间。”

“进步的空间?”弗兰克一时间没反应过来。

“至少,要让这片大陆上的每一座重要城市里,都有一间你们家族控股的约瑟芬银行。”叶孤云画儿一张大饼,尽管在他自己看来这张饼其实并不大。

“这......有可能吗?”弗兰克瞪圆了眼,以他的视界,实在无法理解这种宏愿该如何达成,甚至怀疑这种宏愿是否已脱离实际——每座城市都有一座自家的银行?有这个需求吗?有这个必要吗?

叶孤云望了对方一眼,没有继续深谈,或者说没有兴趣和弗兰克深谈,只是相当高冷地丢下了一句:“且待观之。”

丫的,不就是走着瞧的意思嘛。

“我知道自己又再犯傻了,可是我真的搞不明白这些事情,如果罗契在这,也许他能听得懂。”弗兰克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,表情有些羞赧,“对了,叶......虽然到现在你都还没有提出过一个正式的方略,可看你每当谈及城市建设的时候,总是一副胸有成竹自信满满的样子,想来至少是具备着这方面的深厚了解......”

这死孩子,话怎么说得隐隐带着讽刺呢?

“叶,在原来的世界里,你,是不是和我父亲一样,是一个城市的领主啊?”

弗兰克小心翼翼地说出了他真正想问的问题,之所以如此,是怕不小心触碰到叶孤云心底深处的那些禁忌回忆。

“是,也不是。”叶孤云倒是非常平静,“我的家族,原来只是地主,有很多地,有更多的雇农,有一些钱......在我的主导下,先是转型为商贾,最后发展成一个财团,虽然不具备官身,但却实际的把持着所在城市的控制权,方方面面,事无巨细,甚至连延续了数百年的城市的名字也被我任性的改掉了。”

“哇呜。”弗兰克附和性的赞叹了一句,听得出来他的感受其实并不深刻。皆因在这个国度林立、权力分散、地区碎片化的世界里,商人统治一个城市的情况并不罕见,事实上,和新月城有来往的众多城邦和国家里,相当一部分就是这种性质的政权。这种背景下,他无法理解在一个绝类于中古天朝的、大一统且高度集权的帝制国家里,不具有官身而又能堂而皇之地全面掌控一个城市,得有多大的难度!

「无异于登天!」

现在回想,叶孤云也不知道当初自己是如何办到的。

摇摇头,驱散心中的荒谬之感,涣散的眼神重新变得集中起来,他将胸章放进了布囊里,想了想,还是将其“郑重”收好——别在腰间,然后让大衣将其盖住,如是而已。

无意为弗兰克科普两个世界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形态的差异,叶孤云漫不经心的做着总结:“总之,你们希望从我身上得到的,就是将一个还算不错的城市,建设成一个真正的辉煌之城。这事,在上一世,我做到过,如今,不过是再重复一次而已。”

叶孤云微翘的嘴角展露出了一丝讥诮。

“于我而言,没什么难的,我甚至觉得,这次,比前次还要容易。像我这类狂人,愈是松散混乱的世界,便愈是如鱼得水。不信?且待观之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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