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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麻,可也无比坚定,他是最希望祝炎棠好的人,希望他在公众眼里完美无缺,希望他赚大钱,拿大奖,留名影史,希望百年后放映机里还有他的音容。他此刻固然也希望和祝炎棠一同渡过难关,这次的意外,或许是一个机会,能够使祝炎棠真正拔出过往的黑刺。

把这沉甸甸的信封撞进贴身口袋,吴酩留了谢明夷的联系方式,推开车门,正准备回到片场继续看看祝炎棠,他忽然觉得相比那些真正的殷红,黏糊糊的假血是如此可爱。一抬眼,他却被一个身影惊得僵住祝炎棠就站在车门外,似乎已经等了一会儿,至少不是刚刚才到的,“场记说看到你往这边走,提前一小时完工,一定可以赶上烟火,”他笑着,盈盈走上前来,很想牵住吴酩的样子,“老板神神秘秘的,有说我什么坏话吗?”

第34章

许是妆没有卸干净的缘故,祝炎棠的脸在临天黑前明晦不定的光线中,显出稀薄的血色,拍摄时的衬衫也换成了一件纯白的粗针高领毛衣。吴酩看着他疲倦却松软的笑容,忽然觉得,倘若试图用画笔把此刻记录下来,其结果必然是失败油画水水粉水墨,颜料千千万万种,独缺了一味透明。

尽管这里闲人进,但仍然算是露天环境,又尽管,谢明夷还在车里看着,笑而不语,可吴酩还是拉上了祝炎棠的衣角,一起往他的银灰色mustang走去,心里想的是反正那群放高利贷的孙子已经有一张了,再多点我也不怕,拍清楚老子的脸才好。不过,简单来说,只是因为他看得出来祝炎棠想牵手。

拍了一整天,身上是血浆,脸上是咸风,吃的是菜叶,面对的是外星人似的一群镜头,以及媒体越问越贪的问题,觉得累,不是应该的吗?累了,想拉一个人的手,别人没错为什么放到他祝炎棠身上就有错?

吴酩直接松开衣角,换作十指相扣。

“我查了查,幻咏香江是八点开始?”走到车子跟前,他问。

祝炎棠对吴酩这番举动有点惊喜,毕竟在家门之外,这人多数时候都是小心又羞涩的,“是啊,说是今天有座新大楼剪,和灯光一起还有烟花,”他捏捏那只干燥温热的手掌,几乎是意气风发地,按下车钥匙,“开车去算上拥堵,十五分钟。”

吴酩看了眼手表,才不到七点,他定下心神。有充裕的时间把事情说完。于是,当祝炎棠转开车钥匙准备踩油门时,吴酩拦住他:“祝老师,我有两样东西要给你看。”

祝炎棠笑了:“就说突然好神秘。一样坏的一样好的?”

“很难说好坏,”吴酩认真道,“但我都想给你看。”

“好啊,”祝炎棠侧枕在靠背上,半捂住双目,“所以我要先闭上眼?”

谢明夷的大奔开走了,隔着暮色中的海雾,吴酩远远地看见,心中越发明确“越往后拖越不好”的念头。可看着祝炎棠这一脸的天真烂漫,他又不忍心直接掏照片,于是翻了翻随身背包,从最内层的袋子里面取出一个缝针细密的小锦缎盒子,“手给我,”他把缎盒里盛的东西塞进去,“猜猜是什么?”

“石头……雕刻蛮粗糙,但是质地细腻,”密匝匝的眼睫扑在下眼睑上,祝炎棠一本正经地闭着双眼,一本正经地摸,“冰的,是玉石?”

吴酩笑了,“睁眼吧祝老师,你猜对了。”他的指尖搭在祝炎棠手心里,放在那块几厘米见方的菱形玉块上,的确雕工粗糙,却有古拙之意,玉色更是极度通透盈润,浓淡有度,荡漾浅浅一汪碧水。“这是片柳叶,南北朝的东西。青鸾舞镜的故事,听过吗?”

“青鸾?一种鸟?”

“嗯,一种只会在同类面前鸣叫的鸟,”吴酩的眼神和声音一样柔软,洒在祝炎棠托着玉石的手掌心上,“挺可怜的吧,南朝宋国的范泰在《鸾鸟诗序》里写,一个当王上的,抓了一只鸾鸟,不叫,就饰以金樊,飨以珍羞,结果鸾鸟对之愈戚,三年不鸣。他夫人就说,‘尝闻鸟见其类而后鸣,何不悬镜以映之?’于是王上就做了那么一面镜子。”

“我猜鸾还是不肯鸣叫。”祝炎棠握住玉石,也握住吴酩的指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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